
国家奖学金
奖励对象:具有我校正式学籍在校生中特别优秀的二年级及以上学生。
奖励标准:每生每年6000元。
申请方式:每年9月份,学生向学校申请。
国家助学金
资助对象: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一、二年级在校连片特困生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。
资助标准:每生每年2000元。
申请方式:开学后,学生向学校申请。
减免学费
资助对象: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一、二、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(含县镇)学生、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。
补助标准:每生每年2000元。民办技工院校学费标准高于补助的部分,学校可以按规定继续向学生收取。
申请方式:开学后,学生向学校申请。